因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无法按期毕业者,可在毕业离校一个月前提交延期毕业申请,经教务处审核后,报学校领导批准,否则做结业或肄业处理。延期毕业学生降为下一届毕业生。学生在延长学习期间,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。有关住宿、医疗等其他问题按延长期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。